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瘾君子被强制戒毒后起诉警方 称送检尿样非本人

来源: 京华时报 作者: 裴晓兰 2014-06-05 14: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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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服被强制隔离戒毒2年,吴某起诉警方要求撤销处罚决定。记者昨天获悉,市二中院终审驳回吴某的诉求。

  2012年12月18日,警方接到举报后,于当日23时许将吸毒嫌疑人吴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经检测,吴某的检测样本呈苯丙胺类阳性。同年12月24日,司法鉴定所对吴某尿液进行鉴定,《毒品检验报告》载明吴某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

  在警方对吴某的询问笔录中,吴某陈述其于2001年7月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判刑8个月,2002年1月因吸毒被强制戒毒3个月,2002年6月因非法持有毒品被劳动教养,2009年因吸毒被行政拘留及强制戒毒2年。吴某还称自己于2012年12月4日左右吸食了冰毒。

  2012年12月19日,警方认定吴某吸食冰毒,给予其行政拘留14日的处罚,同年12月26日又对其作出强制隔离戒毒2年的决定。吴某对此不服,称其自2010年11月回归社会之后始终严格要求自己,没有吸食过毒品。2012年12月18日23时许,他与朋友去吃饭途中,被六七个不明身份人员强行带到派出所,前两次尿样检测为阴性,后延期关押至24小时,在尿样脱离其视线的情况下进行第三次、第四次尿检,告知结果均为阳性,并逼迫其签字承认吸毒。他请求法院撤销《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一审被驳后又上诉。

  市二中院认为,吴某在警方调查中承认于2012年12月吸食了冰毒,其尿样检出毒品代谢物。公安分局结合吴某前科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决定对其强制隔离戒毒2年,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吴某虽认为送检尿样不是其本人的,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其诉求法院不予支持。

关键词:瘾君子,警方,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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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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