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社会万象

宁波镇海一小伙偷监控设备 被判有期徒刑三年

来源: 宁波日报 作者: 2014-06-05 14:26:00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镇海有个小伙没钱了,他竟相中路边的监控设备,一路走一路偷,结果还没来得及将赃物卖掉就被抓了。由于涉案金额有十余万元,小伙最终被判3年徒刑。

去年10月10日凌晨3时40分左右,镇海骆驼的民警巡逻至某公交车站时,发现一个矮胖的男子背着一个鼓囊的背包站在公交车站,形迹可疑。民警现场对其检查后,发现背包里竟有十个硬盘、六个内存条、两张采集卡、三个CPU、四个终端服务器,还有抓拍机、硬盘录像器等物品,外加两把螺丝刀!

民警随即把小伙带到了派出所讯问。原来,小伙姓王,头一天从山东来宁波,在一家宾馆住了一天,想到自己身上的钱快没了,不如出去碰碰运气。

一路走到镇海大道,王某看见马路上装有不少路面监控,而监控的机箱就在马路中间。王某觉得这里面的东西肯定值钱,决定下手。他把机箱盖扳开,挑出硬盘等物件放在背包里,别的东西就扔在地上。就这样,王某一路走一路偷,直到背包装不下了才收手。此时已经是凌晨了。王某走到公交车站,想打车回去,不料出租车没等来,却等来了警车。

经鉴定,王某所偷物品价值64000余元。加上其盗窃时粗暴拆卸,部分监控设备的卡口受损报销,还有配套软件损坏,造成损失50000元。

面对十余万元的损坏清单,王某大为吃惊,表示原以为自己偷的东西最多值两三千元钱……

昨天上午,镇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万元,同时责令王某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记者单玉紫枫 通讯员焦川)

关键词:王某,有期徒刑,小伙,采集卡,宁波镇海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责任编辑:景一鸣

相关新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