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通过抢劫致富 却换来徒刑罚金
三十而立,正是创业的好时光,而被告人杜勇林和潘永利却不走正道,共同合谋通过抢劫“致富”。经江苏省泗阳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日前以抢劫罪判处杜勇林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6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判处潘永利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2.4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杜勇林和潘永利是泗阳县众兴镇人,文化程度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却总想过花天酒地的生活。去年9月16日晚,二人经过密谋,让人将被害人蒋某约至泗阳县众兴镇生态公园土山后,并尾随蒋某至生态公园小桥附近。见四下无人,潘永利持弹簧棍殴打蒋某,杜勇林对蒋某拳打脚踢,将蒋某打倒在地。随后,二人将蒋某价值4.9万元的一条金项链抢走。将抢来的金项链出售后,二人各分得赃款1.5万元。经鉴定,蒋某的损伤构成轻微伤。
|
关键词:泗阳县|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