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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消费”行规当止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29 09:28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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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玉胜

  “点多了吃不完还浪费,点少了又达不到最低消费标准。”近日,有市民致电称,贵阳部分餐馆的“好位置”设了最低消费标准,使不少想简单用餐的市民只能硬着头皮消费,最后吃不完,造成浪费。(据《贵阳晚报》)

  尽管餐饮业的“最低消费”行规早已备受质疑,但年复一年,争论依然,行规依然,消费依然。究其原因,关键是对此问题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甚至找不到明确的主管部门。面对“反对浪费”遭遇“最低消费”的现实尴尬,人们期待法律对“最低消费”有一个明确的属性界定,并给以法治化、规范化的系统监管。

  “最低消费”缘何大行其道?面对社会对“最低消费”属“霸王条款”的指责,商家的辩解振振有词:一是经营者对高档包厢装修成本和专项服务开支需要成本补偿;二是部分消费者久占豪华包厢却花费少、耗时长,其导致的资源亏损需要弥补;三是在商家对“最低消费”条款进行事前提示的情况下,消费者的默认当属你情我愿的平等交易。也许正是基于商家这些貌似合理的搪塞解读,有关部门才始终三缄其口,广大消费者也只好无可奈何地听之任之。

  其实,商家的上述理由不堪一驳。首先,豪华装修属营造就餐环境和招来顾客的必要投资,其成本收回应从餐饮经营的正常利润中弥补,规定“最低消费”无异于对消费者变相的二次牟利;其次,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消费者享受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的规定,消费者到饭店就餐应当可以自由选择座位,而“最低消费”条款阻碍人们对这种选择权的自由行使,属有悖公平交易原则的强制性消费。至于以此警示花费少、耗时长的个别消费者云云,更是对所有进入包厢消费者进行以偏概全的“有错”推断。

  退一步讲,即使可以把最低消费解释为你情我愿的双方自愿,但所谓“最低消费”的保底价码也应当由经营者和消费者协商而定,岂是你定我行的单方面行为。更为悖理的是,“最低消费”不仅是背离了人们消费意愿的霸道行为,更违逆了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的社会发展趋势。人们的消费水平取决于自己的财力、口味和饭店的经营质量,为了凑足“最低消费”数额而不情愿地多点和点贵,势必导致不必要的浪费,更会助推讲排场、摆阔气的奢侈之风。因此,无论是从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公平交易秩序出发,还是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引领勤俭节约之风考量,“最低消费”的餐饮行规都应当取缔。

  对“最低消费”说不,不能指望经营者的行业自律,也不能寄望于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必须通过完善制度法规、明确部门监管责任、健全问责处罚机制等多个层面入手,界定餐饮行业规范,营造崇尚节俭氛围,以遏制“最低消费”行规为突破点,将反对“舌尖上的浪费”的行动进行到底。

关键词:经营者|公平交易|勤俭节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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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河北法制网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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