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利用世纪佳缘婚恋网站骗财领刑
近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0元,同时退赔三名被害人钱财。 2011年7月,王某在世纪佳缘网站上注册“春天里”,以“春天里的汉子”为网名,用QQ号在网上聊天,谎称离异,假冒自己在重庆江北港城工业园机械设计院工作。 当月,王某在世纪佳缘网站上认识何红(化名),二人见面后,王某在一个月之内利用小孩读书交补习费、单位买投影仪要垫钱、租的车被刮花等种种借口,从何红处骗取现金9700元。同月,王某在世纪佳缘网站认识邓礼(化名)后,以同样的方式在一月之内骗取现金9800元。在此期间,王某还利用该网站结识了另一女子江琳(化名)。王某取得江琳信任后确定恋爱关系,在三个月内从江琳处骗取钱财27000元。有女子对王某频频借钱怀疑后报案,王某案发。 法院认为王某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一审法院作出如前判决。在二审过程中,邓礼对王某的行为表示了谅解,且何琳借钱给王某发生在二人确立恋爱关系期间,故二审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法官提醒,在婚恋网站交友的网友,切忌不能对婚恋网站的个人资料介绍盲目信任,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防范和鉴别能力。(徐伟) |
关键词:有期徒刑|处罚金|春天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