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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支招:常见纠纷化解术

http://www.hebei.com.cn 2013-03-14 18:46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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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中矗律师事务所肖卓孝

  对很多人来说,辛辛苦苦一辈子,最大消费可能是买一套房。但是,买房者却常遇到各种各样陷阱和纠纷,比如定金纠纷、按揭购房贷款审批不通过、房屋质量纠纷等。

  一、定金纠纷。交付定金后,因信贷政策变化,首付款比例提高、贷款利率提高或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等因素,导致无履约能力的,可视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尚未订立合同,已经交付定金的。买受人能够证明,是准备以按揭贷款方式付款的,可以请求返还定金;已经签订合同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或者定金,但是合同未明确约定按揭付款除外。

  二、按揭购房,贷款审批不通过。贷款审批不通过主要存在几个问题:有的是个人信用问题;有的是自己提供的资料不符合贷款审批条件;有的是由于开发商未能与银行协调好合作关系;或者是开发商所售项目证件上有瑕疵,不具备贷款条件。如果是购房者自身的原因,则要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相反,则由开发商承担。

  三、降价卖房。一般情况下房价下降是不可以退房的,但是,如果是开发商自身存在质量不过关或者是逾期不办证等一些法定原因、或者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是可以退房。

  四、房屋质量纠纷。出现房屋质量问题,目前业主主要的解决途径是要求开发商整改;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五、交房办证延迟。我国的《合同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都规定了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关键词:律师|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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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南昌晚报
责任编辑:张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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