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法制聚焦

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违建非诉强拆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03 14:28 长城网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在其官网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批复指出,根据行政强制法和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精神,对涉及违反城乡规划法的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的强制拆除,法律已经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执行权,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非诉行政执行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强制拆除问题的批复》已于2013年3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2次会议通过,自2013年4月3日起施行。

关键词:行政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建筑物

分享到:
打印 收藏本页
稿源:人民网
责任编辑:张铮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