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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查办11类渎职案件

http://www.hebei.com.cn 2013-04-03 15:34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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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起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重点查办11类渎职案件。

  这11类案件分别为:在涉及“三农”的专项资金、政策性银行贷款、扶贫开发资金等支农惠农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的渎职案件;教育基建投资、国家教育保障资金、教育相关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管理、发放过程中的渎职案件;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案,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劳动就业、职业技能培训等环节的渎职案件;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障和社会保险环节的渎职案件;非法行医、血液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环节的渎职案件;土地监管、城市建设规划与房地产开发,以及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环节的渎职案件;生态环境、矿产资源、森林资源、道路交通建设与监管等环节的渎职案件;放纵制售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化肥和其他商品,以及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渎职案件;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所涉渎职案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危害司法公正,充当黑恶势力和有组织犯罪保护伞渎职案件。

  最高检渎职侵权检察厅1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反渎职侵权部门在专项工作中重点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失职渎职等犯罪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重点查处利用组织人事权、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司法权,侵害民生民利,破坏依法行政,危害公正司法,毁坏生态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犯罪案件。

 

关键词:渎职案|犯罪案件|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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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法制日报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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