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努力实现法理情有机结合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近日表示,要高度重视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高度关注社情民意,坚持严格司法、依法裁判,统筹兼顾法律正义和社会正义,努力实现法理情的有机结合。 “深入了解和把握与案件有关的社会背景、前因后果、传统文化、民情风俗等边际事实,既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基本原则,又要注意体察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因素。”沈德咏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上说,要准确把握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尊重民意的关系,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依法独立公正审判的司法原则,另一方面要坚持司法的民主性,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审慎行使司法审判权。 沈德咏表示,要立足司法审判,以庭审实质化为基本抓手,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务求取得实效。妥善处理庭审实质化与改革庭审方式的关系,进一步推进速裁程序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等策应性改革,最大限度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刑事司法的总体成效。 沈德咏提出,要重视加强对经济犯罪和职务犯罪的审判。依法审理金融证券领域的新型犯罪案件,准确把握非法集资案件的政策标准和法律标准,抓紧起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行为以及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利用内幕信息交易等犯罪的司法解释,积极配合中央有关部门推进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他同时表示,要完善审判监督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纠错原则,依法纠正冤错案件。要依法保障当事人的申诉权,继续探索重大再审案件异地复查、公开听证制度,对符合法定再审标准的案件要及时决定进入再审程序,对发现的冤错案件要查实一起、纠正一起。 |
关键词:最高法,法理情,审判 |
责任编辑:陈美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