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公安机关民警招录培养机制改革
法制网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蔡长春 近日,中央编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公务员局在京联合召开会议,总结2016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研究部署2017年度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安院校招生与公安机关招警协调机制、全国公安院校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机制,切实提高公安机关招警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努力提升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培养质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了解,今年以来,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明确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全力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实施,实现了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良好开局。全国公安机关新录用人民警察中,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所占比例和入警率较改革前有较大幅度提高,招录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显著增强。实践证明,深化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适应公安机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对公安专业人才、特殊专业人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公安队伍整体素质和战斗力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个过硬”的总要求,以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核心,坚持依法招录、竞争择优,坚持优化来源、畅通渠道,坚持分类招警、科学考录,坚持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深入推进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改革工作,着力推进公安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2017年度公安机关招警和公安院校招生工作安排部署,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完善思路、突出重点,以更高的标准、更有力的措施,着力提升改革整体效能。要科学编制招警计划,严格落实分类招警,积极推进特殊招录,健全完善改革配套政策,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招警工作精细化、科学化水平。要明确人才培养定位,突出忠诚警魂教育,加快推进实战化教育教学改革,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学生学业考核评价体系,着力提高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教育培养质量。 |
关键词:招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培养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培养制度,教育教学改革,招警,公安院校,招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