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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11·29”事故17名责任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6-12-15 18: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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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2月15日讯 记者蔡岩红 国家安监总局网站今天消息,据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景有煤矿“11·29”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调查组消息,事故调查组已向司法机关移送有关责任人17人。

17名责任人中,以涉嫌非法采矿罪、重大事故责任罪,对景有煤矿投资人、实际控制人、法人代表卢景有,矿长唐柯,生产矿长卢继法,技术矿长范宝友,机电矿长刘举勤,民爆器材管理员陈洪洋等6名煤矿企业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对4名煤矿企业相关人员行政拘留,7名相关监管部门人员已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关键词:事故调查组,司法机关,责任人,矿长,煤矿企业,法制网,立案侦查,实际控制人,刑事拘留

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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