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女友抛尸获死缓 只因陌生人给女友发短信
男子耿某无意中发现有陌生人给女友发短信,为此产生怀疑,激烈争吵后,耿某竟将女友活活掐死,事后还将尸体抛至一处机井内。记者昨天获悉,因故意杀人罪,耿某被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男子掐死女友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耿某于2012年12月22日凌晨,在位于平谷区的家中,与被害人王某因矛盾发生争执,其间耿某用手扼压王某颈部,致其机械性窒息死亡。后耿某将王某的尸体抛至村内一机井内。2013年6月20日,耿某被民警查获,并在其指认下发现王某尸体。 公诉机关认为,耿某的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王某的亲属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耿某赔偿共计604万余元。 事后抛尸机井 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耿某在庭审中表示不认可,认为自己只构成故意伤害罪。 据了解,现年31岁的耿某是公共汽车售票员,而27岁的王某是一家母婴用品店的女老板,二人系恋人关系。据耿某供述称,事发当日他回到家后,看见女友突然把手机的一个程序关闭了。“这个举动让我怀疑她背着我干什么了,之后我看见她的手机在电脑桌上放着,就拿起来看。”耿某说,他看见手机里有个姓郑的人给女友发来一条短信,内容是“明天去离婚”。 在耿某的追问下,女友回答称郑某是她的男同学,“我又问既然是同学,离婚为什么要告诉你?她就不言语了。”耿某说,他当时就认为女友背着他干了对不起他的事。关灯睡觉后,耿某越琢磨心里越不对劲,随后与女友争吵起来,并发展成互相撕扯,后耿某失去理智,将女友掐死。 耿某称事后非常害怕,把尸体搬到车后备厢,又拿了女友的旅行包和几件衣服。之后,耿某将车开到机井边,将王某的尸体抛下,又在旁边把王某的包和衣服烧了。 给死者王某发过短信的郑某作证称,他和王某是中专同学,2002年他去当兵后,就与对方断了联系。2012年5月份,他加了王某的QQ号,二人还互留了电话号码。此后他们谈到交朋友、搞对象,王某也同意了,并称等郑某离婚的事情有结果了,就和他在一起。 一审判处死缓 法院认为,耿某因矛盾与被害人王某发生争执,后耿某扼压王某颈部,致对方机械性窒息死亡的事实,耿某具有剥夺被害人生命的主观故意,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同时,在案证据不能证明被害人具有过错,对于耿某所提的辩解,法院均不予采纳。 最终,北京市三中院一审判处耿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耿某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亲属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经济损失共计7.5万元。 |
关键词:故意杀人罪,赔偿,被害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