妥善安置帮刑释人员回归社会
“陈主任,我现在已经有了一个卖菜的摊位,靠自己的劳力一个月能挣1000多块钱,这都多亏了你们的帮助啊!”近日,从重庆市涪陵监狱刑满释放刚一个月的刘某特意打电话给派驻该监狱检察室副主任陈波,报告了他的喜讯。 2002年,刘某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被送到涪陵监狱服刑。两个月前,刘某因身体较差,年龄偏大,又无亲属接纳,被确定为重点安置帮教对象。陈波和监狱民警多次到司法局、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调其安置事宜。经多方努力,最后刘某如期释放,并得到了妥善安置。 今年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监狱检察室总结近几年处理“释放难”问题的经验,建立了“1311”工作机制,即完善一套工作机构,建立三级联动机制,利用一个信息管理平台,落实一条无缝衔接管理措施。 根据“1311”工作机制,检察室会同监狱建立完善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机构,发挥好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检查作用。实行监区、职能部门、监狱三级联动,监区将排查纳入“释放难”的对象上报监狱,职能部门根据上报对象,督促、指导监区开展工作,监狱对确需统筹应对的人员专题研究方案解决。另外,依托刑释人员信息系统平台,对即将刑满释放的人员,由监狱提前录入其改造表现、帮教建议等。落实无缝衔接管理措施,对“释放难”人员按相关规定,联系地方政府和其亲属按时接回进行安置帮教,交接中做到既交人又交有关情况,确保有人接、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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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妥善安置|检察室|刑满释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