呷哺诉团购网站侵权索赔八十二万
因认为窝窝团上销售的“阳光呷哺”团购火锅套餐与自己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相似,故呷哺呷哺餐饮有限公司认为二者属于共同侵权,并将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诉至法院,索赔82万余元。记者今天从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据原告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诉称,近期,其发现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在窝窝团网站上以“阳光呷哺”的名义进行销售团购火锅套餐的行为,其提供的服务和经营业态与原告提供的极为相似。 呷哺呷哺公司认为,石家庄呷哺餐饮有限公司的行为极容易使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服务来源于原告,或误认为其与原告为关联企业或存在特殊关系。两被告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严重侵犯了其商标专有使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在报纸上登载声明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2万余元。(记者黄洁实习生孔一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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