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泉市人民法院注重抓监督 保障科学发展
教育与惩处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只有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才是对干警最好的保护,才是对法院和法官形象最好的维护。鹿泉市人民法院始终把查处案件作为反腐保廉的重要手段抓紧抓好。 一、广开言路,畅通接受举报的渠道。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到法院视察,接受人大、社会各界的监督;弘扬司法民主,扩大陪审员参审范围,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监督庭审的职能;坚持院领导接访当事人制度,积极开展走访、回访活动,通过与当事人面对面接触,了解法官廉洁办案、工作作风等情况;实行当事人监督评议承办法官制度,立案时随案向当事人发放“案件承办人监督评议表”,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设立举报箱,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收集网络舆情,切实畅通接受举报的通道。 2、认真查处,保证法院队伍的纯洁。对违法违纪案件,该院党组态度明确、坚定,即“有案必查、查案必果、违纪必究”。对收到的群众举报线索以及本院发现的违法违纪线索逐条进行梳理,认真调查核实,根据调查情况,对情节轻微的被投诉干警,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做到防微杜渐;对少数错误性质不严重的违纪干警,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检查、调离审判执行岗位等纪律处分;对极少数违法违纪行为,积极配合纪检部门、检察机关进行查处,决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决不避重就轻,决不心慈手软,坚决清除法官队伍中的“害群之马”,为人民法院科学发展、健康发展清道护航。 |
关键词:法院|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