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执法失误延误错误
“今天的会议内容有两项:一是由小张对闯红灯行为作检讨,二是组织大家学习检察人员驾驶公车的相关纪律……”在江苏省宿迁市检察院日前召开的一次纪律作风专题教育会上,该院纪检组长孙志远宣布了议程。此前,该院纪检部门在督查中发现,小张在一次驾车外出办案时有闯红灯行为,而当时并非执行紧急公务。纪检部门除根据该院“三误问责”办法对其作出纪律处理外,还责令其主动前往交警部门接受处罚。 2011年5月,该院为落实高检院《人民检察院执法办案内部监督暂行规定》、《检察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条例》等规定,出台了“三误问责”办法,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活动中出现的失误、延误、错误行为,采取诫勉谈话、书面检查、公开道歉、通报批评、调整岗位、引咎辞职、免职等9种方式进行问责,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促进公正执法。 如何监督发现执法过程中的“三误”行为?孙志远说,该市检察机关主要通过“4十2”渠道:“4”是指办案部门自查、案件监督管理平台实时查、纪检监察部门督查和检察长每日查;“2”是指控申、宣传部门网上巡查和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法官、公安等人士评议。通过上述渠道,实现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多部门联动监督多管齐下,对检察干警执法办案实施全程、动态监督。 2012年以来,该市检察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和案管部门联合开展案件督察32次,形成监管分析报告、提醒催办函、预警提示函等千余份,对符合“三误问责”情形的,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问责29件次。 如今,自觉接受监督,坦诚面对监督,已深植于该市两级检察机关干警的心中。根据江苏省检察院委托统计调查机构进行的民意调查结果显示,该市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满意率连续四年名列全省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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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检察机关|监察部门|纪检监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