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姚晨告媒体侵权案 微博明码标价成焦点
因被报道发1条微博2万元、转发1条微博几千元,北京市朝阳法院3日对外宣布,“微博女王”姚晨以报道失实、名誉侵权为由,将《劳动报》诉至法院,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目前,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姚晨诉称,2013年3月20日,《劳动报》刊登标题为《微博“明码标价”产业链浮出水面》的新闻报道,该报道中记者未经调查核实,以第三方名义捏造虚假内容,发布“像姚晨这样千万级粉丝的大伽(大明星),单独发一条软文价格2万元,转发一条几千元”的不实言论,该报道已被各大新闻媒体广泛转载。 姚晨认为,该报道给其个人名誉和社会形象造成严重侵害。她发现不实报道后,先后通过经纪公司和代理律师向《劳动报》发函要求其停止侵害,赔礼道歉,但其一直拒绝删除该报道网络版及赔礼道歉,《劳动报》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其名誉权。 姚晨表示,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个人名誉胜过一切,绝不允许任何媒体或个人捏造虚假内容来诋毁其个人名誉及社会公众形象。 姚晨称,《劳动报》作为一家专业新闻媒体,明知报道内容失实,却拒不道歉和消除影响,已违背其作为媒体的基本职业道德,并违反法律。故诉至法院,要求该报立即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报道的网络版及所有相关链接;并在该报醒目位置、官方微博置顶位置连续30日刊登致歉声明,消除不良影响、恢复名誉。 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的姚晨,凭借电视连续剧《潜伏》、电影《武林外传》中的精彩演绎,被广大观众熟知和喜爱。2009年9月姚晨开通微博,迅速成为微博粉丝最多的用户。拥有千万粉丝的姚晨被称为“微博女王”。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并将于不久开庭审理。 (记者于立霄) |
关键词:明码标价|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