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2.5亿元 浙江平湖版“吴英”出庭受审
因被控向150多人非法集资近2.5亿元,陆燕被称为浙江省平湖市的“吴英”。4月2日,嘉兴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当天的庭审中,检察机关起诉书指控,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间,被告人陆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没有任何实体经营的情况下,虚构“做资金生意、帮企业银行资金调头”等用途,并以承诺支付高息为诱饵,使用诈骗方法,先后向150余人非法集资24944.54万元,事后归还本金2747万元,支付利息4179.49万元,实际骗取资金18018.05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当天和陆燕一起受审的,还有她的专职司机郑平。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郑平在2010年底至案发,帮陆燕开车期间,明知陆燕向公众吸收存款,还协助其给他人支付利息,银行转账,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郑平介绍他人借款给陆燕、提供自己或其妻子的银行账户帮助陆燕吸收公众存款的金额达1572万元,数额巨大,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由于案情重大,被害人众多,本案未当庭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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