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石家庄金融法庭在充分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监督被执行人自行售卖房产,不仅圆满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还帮困难被执行人渡过了难关。
2017年1月,王某夫妇以夫妻双方共有房产作为抵押,向某小额贷款公司贷款200万元。在偿还部分欠款后,自2021年起,王某夫妇未再按期偿还欠款。某小额贷款公司将王某夫妇诉至法院,要求他们偿还剩余欠款及利息116万元。法院审理判决后,王某夫妇未履行法律义务,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强制执行。
今年2月,案件进入执行阶段,石家庄金融法庭高志潇执行团队依法对被执行人王某夫妇的财产进行查控,将他们的房产和银行账户依法查封冻结。执行法官在进一步工作中了解到,王某夫妇有履行判决的意愿。王某夫妇表示,他们想自己变卖房产,好节约时间尽快偿还借款,因此希望法官解除被查封的房产,便于他们出售。
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犯了难,虽然王某夫妇有还款的诚意,但是涉案房屋有抵押和查封,在申请人债权未清偿的情况下,允许王某夫妇自己变卖房产并解封银行账户存在很大风险。然而考虑到王某夫妇均60多岁、生活困难的现状,执行干警决定本着善意执行的理念做双方工作,为此一边多次给申请人做工作,一边建议王某夫妇提供第三人担保,既打消申请人的顾虑,也能顺利变卖房产。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被执行干警的良苦用心和真诚打动,同意执行干警的意见建议,申请人体谅王某夫妇生活处境减免了部分贷款利息,王某夫妇顺利将房产变卖,如约履行了判决。
今年以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深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聚焦当事人关于变卖房产的合理诉求,创新执行工作方法,在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允许被执行人在法院监督和引导下于执行立案后60日内自行对房产进行售卖。截至目前,该院共办理7起被执行人自行处置财产案件,均高效执结,实现了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记者 李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