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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华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来源: 长城网  蔡洪坡
2022-04-20 09: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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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冀云客户端讯(记者 蔡洪坡 通讯员 朱婧伟)“前几天我们已经开始搬离,不需要法院强制执行腾房。”4月18日,石家庄裕华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李健康带领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王某租赁的商铺时,被执行人平静地说道。

  原告杨某与被告王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经裕华法院审理判决被告将租赁的商铺恢复原状并支付违约金。判决生效后,被告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案件承办人李健康第一时间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的银行账户,并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此期间,执行法官多次为双方主持调解,但双方因违约金等问题分歧较大,被执行人以各种理由拒绝腾空商铺。

  了解到案件症结后,李健康一方面努力地促成申请人与被执行人自愿达成搬离期限,希望申请人给足被执行人时间将货物处理完毕并搬离商铺,超期不搬离再由法院强制执行。另一方面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给被执行人王某及其家属做思想工作,并向其释明拒不搬离的法律后果。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腾房公告限定之日,李健康团队前往执行现场查看时,看到被执行人正在将剩余的物品全部搬离。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案件执结后,申请人杨某打来电话对执行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腾房是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与司法公信力、彰显人民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执行为决心的重要措施,突出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但同时,执行法官的耐心释法与沟通协调工作在腾房中也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裕华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起执行案件,被执行人从最初的抗拒执行,到最终主动搬离房屋,仅用时一周时间。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加强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采用刚柔并济的手段,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关键词:裕华法院,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责任编辑:蔡洪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