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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如何推广开来

来源: 人民法院报 作者: 2018-05-15 16:3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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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就业帮教,必将为推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工作机制、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工作提供经验和思路。

  今年19岁的小吴,三年前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近日,小吴刑满释放,如愿穿上工作服,在昆钢安宁某厂参加岗前培训。如果一切顺利,三个月后小吴将是这个企业的正式蓝领。这得益于云南的涉罪未成年人就业帮教机制,据了解,这是云南省首创,不仅体现了云南省司法事业推陈出新、不断前行的创新精神,也标志着未成年犯管教所教育改造工作迈向新台阶。

  未成年人是祖国前进和发展的希望,但随着社会环境的不断发展变化,未成年人犯罪逐渐呈现低龄化、多样化等特点,未成年人犯罪已经成为社会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历经14年发展,取得了不少成绩,但与此同时,专业人才匮乏、服务质量评估体系缺乏、统一资金配置缺乏等问题也不断涌现。由于我国少年观护制度未确立统一执行机构、未建立完备的少年司法体系,使其缺少上位法支撑,其观护经费由财政拨款的模式难以长期维系。

  如何能够整合全社会的力量,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失足未成年人,近年来,各地做了许多有效的创新性探索,通过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帮助和教育涉罪未成年人能够重新融入社会,走向正途,从而形成预防再犯罪的有效机制。比如,在此之前,广东省佛山市在9家民营企业建立了观护基地,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食宿和劳动技能培训,解决了涉罪未成年人监护条件缺失的问题,近80%的人实现复学、就业;2014年度广东省深圳市法治惠民实事工程项目之一的“大爱福田”,正是深圳市福田区首创,探索出“社会机构承接、专业社工为主、社会各方参与”的帮教模式,取得显著成效。

  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教育条件和就业机会是新时期缓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必将为推动构建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工作机制、做好未成年犯刑满释放时的衔接工作提供经验和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实现更多的创新发展。

  

关键词:涉 未成年人 帮教

责任编辑:张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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