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被限高消费 主动上交欠款“求放行”
平泉某矿业公司拖欠34名工人工资,在平泉市法院涉案7件,标的款共59万元。执行干警多次去矿业公司沟通,要求其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但相关负责人避而不见。 该矿业公司处于长期停产状态,且无可供查封冻结的不动产。执行局通过四查两报(查工商、银行、车辆、房产信息;申请人上报财产线索信息、被执行人呈报财产报告令)严密排查被执行企业的财产状况,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5月2日,承办法官对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马某下发了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决定书,将其加入征信系统黑名单。恰好马某有出境计划,却被限制购买机票。采取限制措施的第4天,无奈的马某只好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交付了59万元欠薪。 周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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