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严惩“抽奖”坑人商家
3月15日,“3·15”晚会播放了《珠宝店里的抽奖坑你没商量》短片,曝光桂林市某珠宝店涉嫌抽奖骗局。当晚,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局依法开展查处工作。3月22日,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涉事商家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罚款20万元的处罚。 此事曝光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李彬立即作出指示,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冯学军作出部署,第一时间派出2名同志赶赴桂林,指导桂林市工商局开展查处工作。 3月15日至16日,桂林市工商部门执法人员通过突击检查、定点值守、现场查验等措施,在曝光24小时内,成功追回当事人转移藏匿的全部涉案珠宝1178件,责令当事人从湖南凤凰回到桂林接受调查。3月17日至22日,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经过对当事人调查询问、梳理证据、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并复核等法定程序,于3月22日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 涉案商铺为桂林市象山区花田古厝工艺品店,经查实,当事人在2017年3月至10月间,采取所谓的“有奖销售”模式销售珠宝玉器,违反了我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属于欺诈消费的违法行为,桂林市象山区工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相关规定,对该商家作出了行政处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门户网站公示了行政处罚信息。 案件处理期间,桂林市工商局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嫌采取抽奖形式欺诈消费者的经营主体进行专项检查行动。(记者庞革平) 《人民日报》( 2018年03月27日13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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