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记者近日从公安部消防局指挥中心了解到,2月15日0时至2月21日12时,全国共发生火灾12025起,亡51人、伤9人,直接经济损失5719万余元,与去年春节期间相比,火灾起数下降12.8%,未发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 春节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指示和公安部党委部署要求,坚守岗位,忠诚履职,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火灾防控措施的落实,坚决确保全国火灾形势平稳,努力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节日期间,公安部消防局派出15个工作组到重点省份督导检查。各地公安消防部门提请政府组织有关部门,突出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高风险单位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医疗养老场所、烟花爆竹储存销售燃放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督促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各地紧盯除夕、初一、初五等重要关键节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零点夜查”行动,重点检查节日夜间营业的人员密集场所,寺庙上香、守岁守夜等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以及烟花爆竹集中燃放区域,及时消除隐患。节日期间,各地共派出检查组4.1万余个,检查单位17.8万余家,发现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6.4万余处,依法“三停”685家,依法取缔95家。 各级公安消防部队在节日期间实行等级战备,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到一线,加强对辖区重点单位、节庆活动场所的熟悉演练和执勤装备器材维护保养,全面做好灭火救援和应急抢险准备。各地加强政府专职队、企业专职队、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和调度指挥,确保及时应对火情,做到打早灭小。对重点街区、商圈、场所实行流动巡防,特别对重大节庆活动场所现场加强执勤监护,共设置临时消防执勤点1.2万个,投入现场执勤车1.5万辆、执勤警力7.9万人。节日期间,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灭火和应急救援1.5万余起,出动消防车5.1万余辆次,出动官兵29万余人次,共营救群众1917人,疏散被困人员18850人,抢救财产价值2.3亿余元。(记者刘子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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