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利执行抚养权案
本报讯“要是没有你们,我不知道啥时候才能把孩子要回来!现在孩子又重新回到我怀抱了,我这颗悬着的心也可以放下了。”申请执行人刘某激动地说。近日,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件特殊的案件,执行标的既不是物品,也不是钱款,而是一个4岁的孩子。 据了解,因感情不和,刘某与丈夫卜某于2015年3月协议离婚,并约定若离婚两年之内女方不生育,男方需把孩子抚养权转让给女方。两年后,刘某未生育,卜某却拒绝履行协议。后经法院判决,但卜某仍拒绝履行。无奈之下,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法官找到被执行人卜某做其思想工作,但卜某一直拒不交出孩子。因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纠纷,本着缓和矛盾的目的,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向卜某释明法律规定,并告知若拒不履行可能会产生的后果。最终,卜某表示会积极履行。至此,该起申请执行子女抚养权案得以顺利化解。(李群伟贾文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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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