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连泰就网约车合法化谈——
一波三折,网约车在政治正确的语境中合法化了。随后,“放管服”改革加持,在民众的狂欢中,网约车一路高歌。对此,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刘连泰在《法商研究》2017年第6期上发表题为《网约车合法化构成对出租车牌照的管制性征收》的文章中指出: 网约车合法化,本质上是政府放松对出租车的管制,尤其是放松对出租车的进入管制。网约车合法化后,原有出租车经营者的利润遭遇冲击。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是一项牌照持有人支付了对价的特许,体现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受征收规范保护。网约车合法化克减了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财产权,破坏了原有出租车投资者基于公平竞争权的合理投资预期,构成对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的管制性征收,应该分门别类补偿原有出租车营运牌照持有人的损失。 |
关键词:网 约 合法化 |
责任编辑:张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