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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

来源: 长城网 作者:高琳哲 2017-08-23 10:4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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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8月22日讯(记者 高琳哲)记者从河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日前,邯郸市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分别为:

  1.魏县双井镇西寨村原党支部书记郭成保优亲厚友、虚报冒领专项资金、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5年,西寨村在办理村民危房改造补助、环境整治和村民“一卡通”账户过程中,违规收取费用并截留危房改造补助款1.3万元。2014年,郭成保及村会计的4名亲属超标准领取麦种。2014年,通过虚报冬小麦亩数,将套取的上级补贴资金9604元占为己有。郭成保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2.肥乡区旧店乡西北高村党支部书记路梅堂优亲厚友、私分补助麦种问题。2014年、2015年,路梅堂个人决定,将两名亲属和一名村干部上报为一般贫困户,后上级拨付其亲属8000元补贴。2016年,发放上级拨付的麦种过程中,路梅堂等村干部在人均7斤基础上多分麦种,其中路梅堂分得1000斤。路梅堂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3.馆陶县馆陶镇赵沿村党支部书记赵付印克扣群众财物问题。2014年,赵沿村将上级投资35万元援建的、覆盖70户贫困户的大棚收归村集体所有,并出租给村民。赵付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广平县南阳堡镇东胡堡村村委会主任武金伟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资金、私分补助麦种问题。2015年,武金伟以其妻名义违规申请获得1.9万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016年,该村4名村干部私分上级拨付的58袋麦种,武金伟私分15袋、750斤。武金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鸡泽县浮图店乡普高村代理党支部书记张士华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2年至2013年,普高村违规向群众收取上级免费所打机井的打井费,共11.4万元,用于村务支出。张士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邱县新马头镇闫村党支部书记孙中成私分补助麦种款、违规收取群众费用问题。2015年,孙中成等4名村干部将上级无偿提供的600斤麦种卖给村民后,私分麦种款580元;2016年,孙中成在办理五保户过程中,违规收取村民300元费用。孙中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关键词:省纪委,组织审查,违纪

责任编辑:张晓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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