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创新利益 河北高院出台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方案
保护创新利益,河北高院出台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方案。
长城网4月6日讯(记者 宁晓雪 李全 通讯员 雷德亮 马红娟)4月6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下发《服务改善营商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于促进全省营商环境改善,为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提供强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方案》分为总体要求、行动目标、整治重点、整治措施、行动步骤和有关要求六个部分,要求围绕打击刑事犯罪、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促进依法行政,深入查找突出问题,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在审判质效提升、创新利益保护、联动机制建设和司法服务优化等方面实现明显突破,有效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企业运营、窗口服务等方面的需求。 《方案》要求,要严厉打击破坏营商环境犯罪行为,维护稳定安全的市场秩序。深入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适用罪刑法定、证据裁判、疑罪从无等原则,严格证据标准、严格办案期限,保障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从重从快打击暴力恐怖犯罪,依法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严惩在基层惠农政策实施、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以及关联犯罪,指导妥善审理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市场经济秩序。 《方案》强调,要依法妥善审理民商事案件,营造公平诚信的法治环境。依法审理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案件,以诚信、公平竞争为导向,加强对重点企业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保护,重点打击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审理涉环境资源案件,积极服务美丽河北建设。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形势要求,妥善解决涉环境资源的矛盾纠纷,大力传播节能、环保理念,促进更多科技创新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落户河北。 《方案》提出,要依法做好执行工作,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转变执行理念,改进执行措施,稳妥、高效处理人身损害赔偿、群体权属、涉农、涉企、涉灾等案件执行工作,建立完善执行指导制度、财产调查令制度、执行权分权运行制度;加快推进各职能部门联动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同时,大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为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创造便利条件。 |
关键词:营商环境,改善,河北高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