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未出现法官离职潮
“久矣疲命于杂务,掣肘各情形……舍法槌于公堂,求自在于市井。”今年2月,湖南省湘潭市一名基层法官的辞职信走红网络。近年来,法官离职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人认为,法官离职已成潮,甚至提出,法官离职潮是此轮司法体制改革造成的。 北京、重庆、广东、江苏、云南5地法院有关负责人近日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回应说,这是一种以偏概全的误读,目前法官队伍总体稳定,虽然有一些法官离职,但绝大多数是出于生活压力、经济困难等各方面原因,与司法改革没有直接关联。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司改办主任安凤德,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霍敏均表达了这样的观点:司法改革不仅不是导致法官离职的原因,恰恰相反,改革正是解决法官离职问题的有效途径。 队伍总体稳定 客观地说,法官离职不是个别现象。据公开报道,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干警累计辞职4438人,其中,绝大多数具有法官资格。2015年,法官辞职人数比2014年增加381人。 法官离职问题,不仅社会关注,法院内部更是高度重视。记者了解到,不少省市法院均进行了专项调研,深入了解法官离职原因和去向,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从5地法院情况看,法官离职原因复杂,主要有:工作压力大、收入低、晋升空间小、职业尊荣感降低、个人志趣、家庭原因等。云南等地还存在经济发展极不平衡、城乡差异大的原因,一些贫困县法院“年年招人,年年有人走”。但直接因司法改革带来的没能进入员额、司法责任制等而离职的,只是极少数。 据介绍,北京全市法院2016年上半年共有93名干警离职,离职干警以青年干警为主,男性居多,主要出自中基层法院,具有法官职务的占绝大多数,职级以科级为主,工作年限多在5年至10年之间。 安凤德说,选择离职有各种各样的个人原因,比如解决两地分居、照顾老人、想自主创业、多增加收入等。 据介绍,北京法院近年来收结案数屡创新高,去年一线法官人均结案159.4件,办案任务压力已近极限。与行政机关相比,法院领导干部职数明显偏少,晋升空间狭窄;生活压力居高不下,购房、结婚、生子等成为不能承受之重,都可能造成法官离职。 最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名庭室主任提出辞职,面对霍敏的挽救,他说:“开了几次家庭会议,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离开,因为夫妻双方都是普通人家,前段时间老人连续生病,妻子又生了二胎,经济压力实在太大了。” 在我国法律共同体中,体制内外经济待遇差距悬殊是个不争的现实,即使在国外发达国家,职业律师的收入通常也比法官高出不少。一些法官被高薪吸引或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选择离开,也是人之常情。 事实上,北京各级法院2009年和2010年招录人员较多,5年服务期满后,离职人数确实有所上升。据了解,离职者中,不乏有人进入法院时就抱着为到体制外打拼先积累经验做准备的想法,也有的外地留京法官一开始就计划,拿到户口、服务期满后便辞职。 虽然有不少法官离职,但大家普遍反映,离职法官数量占比不大,在可控范围内,也不存在离职潮问题,法官队伍总体稳定。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国法院每年辞职的干警人数,占同年在编总人数的比重均未超过5‰。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龙光伟说:“早在2005年、2006年时,深圳中院在递交人大常委会的报告中就提出过法官辞职问题,在经济发展、价值多元化的当下,法官进行职业再选择非常。2014年至今,深圳中院辞职法官10人,并没有一些人想象得那么多。” 在多位受访者看来,法官选择的多元化恰恰是市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体现,在可控范围内的法官流动,有助于提升法院队伍的活力,推动法律共同体的良性互动和发展。 职业前景看好 曾当过深圳中院院长的霍敏坦言,深圳法院一度出现干警大量流失的情况,有的基层院离职人数超过政法编制的15%,但干警流失的势头在此轮司法改革后得到控制。很多法官不是因司法改革而离开,而是因司法改革选择留下。 改革的红利,不仅要让老百姓享受到,也要让法院干警分享到。 广东法院在实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推进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同时,积极推动职业保障等配套措施。深圳为全市法官队伍建立了单独薪酬体系,从2014年7月起,法官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与法官等级挂钩,每个法官等级对应若干薪级,按照薪级确定法官的工资和住房保障、医疗保健等福利待遇。 龙光伟说:“一些法官离职是因为看到了职业瓶颈,如深圳基层法院只有院长一人是副局级,没有几个处级干部,行政级别不够待遇就上不去。法官待遇与行政级别脱钩后,法官只要依法认真办案,前景和预期都看得到。现在,深圳基层法院待遇达到处级干部的法官大幅增加,有的老法官收入可以和副院长持平。” 有人担心,实行员额制会导致法官大量流失。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胡道才认为,这种担心是多余的。实行员额制提升了法官待遇,法官助理虽然还不具有法官身份,但其社会地位和经济收入与一般公务员相比并不处于下风,而且今后可以通过努力入额,职业前景要好于一般公务员。 据悉,江苏8个司法改革试点法院改革的前一年有14名干警辞职,启动改革后的一年仅4名干警辞职,呈现越改队伍越稳定的景象。 当然,改革总会触及一部分人的利益。为此,各地法院多措并举稳定干警队伍。 安凤德介绍说,北京法院做足干警思想工作,坚持改革推进到哪一步,思想政治工作跟进到哪一步,引导广大干警树立与推进改革相适应的思想作风和担当精神。在法官入额条件设置上,不搞一刀切,不搞论资排辈;在考核内容上,突出工作业绩在法官遴选中的决定性作用,做到让老同志感到公正和安心,让年轻人看到希望和前景。今年上半年,北京法院离职人数同比呈小幅下降趋势。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告诉记者,作为全国首批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和重庆市司法体制改革“双试点”法院,渝中区法院坚持把政策解读和思想引导摆在突出位置,既以适当的待遇拴心留人,又预留机会、事业留人。2014年启动改革以来,渝中区法院没有一名干警提出辞职,也未出现法官逃离审判一线等现象,保持了心齐气顺的良好局面。 软硬件同提升 多地法院有关负责人认为,虽然没有出现法官离职潮,但对法官离职问题必须提高警惕,因为离职的不少是所在法院的骨干、中坚力量,甚至是庭长、副院长。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破解法院人才流失难题,需要强化法官的职业保障,建立独立、统一的司法经费、人事管理保障制度等。 深圳市人大代表杨勤说,要解决法官特别是精英法官流失问题,必须通过改革提升“硬件”和“软件”。“硬件”是要适当提高待遇,让法官体面地工作,“软件”是要为法官独立办案营造良好的环境,确保司法公正。 广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王波认为,司法改革应注重去行政化,既要去外部行政化,也要去内部行政化,让法官能够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果真如此,有合适的机会我愿意转行做法官,即便是做一名普通法官。” 广东省人大代表刘涛律师提出,当前,一些侵害法官名誉权甚至对法官进行人身伤害的案事件时有发生,应当完善法律为法官提供更加全面的职业保障,严厉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据了解,面对多次高薪诱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魏巍没有动摇。她坦言,自己上世纪90年代大学毕业就到深圳法院工作,分到福利房,也有些存款,生活压力并不大。“更为重要的是,多年的工作让我有一种满足感。福田区法院知识产权庭从无到有,能站在发达地区的审判台上看中国知识产权的发展,我感到非常幸运。” |
关键词:司法改革,法官离职,职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