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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检察打造美丽江西“鹰潭样板”

长城网 作者: 2016-07-15 15:5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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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7月09日 08:02:13来源:法制日报

□ 本报记者     刘子阳

□ 本报通讯员 刘秋有  李文

“大家好,我是余江县人民检察院的程娅萍,今天就由我来为大家上这堂课。”程娅萍所说的这堂课,是在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县平定检察室水利生态法治教育基地开展的一次生态法治教育讲座。

今年以来,鹰潭市检察机关将生态检察工作作为服务当地绿色崛起的“一把手”工程,从全市12个派驻检察室中优选出4个,打造为常设的专门生态检察室,建成了“1+3”生态检察基地,形成了“一室多站N点”生态检察工作格局,初步实现了生态检察工作的常态化和专门化。截至目前,共开展生态法治教育7次,受教育者300余人。

去年8月,鹰潭市检察机关启动为期一年的“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监督活动。活动开展至今,鹰潭全市检察机关对生态领域普通刑事案件提起公诉32件35人,法院判决39件42人,查办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背后的职务犯罪案件28件38人,案件办理数位居全省前列;依托“两法衔接”工作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案件大检查4次,监督移送涉嫌刑事犯罪案件14件17人,办理了民事行政领域生态监督案件1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件。对涉及金额10余亿元的20多项重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同步监督。

在王某兴、王某华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中,被告人王某兴伙同王某华非法占用鹰潭市高新区英小公路东西侧杨家山、亩半山等山场林地,改变土地用途,擅自取土谋利,其中王某兴毁坏林地30亩、王某华毁坏林地48.1亩,两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此案办理过程中,鹰潭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主动将线索移送给民行部门,民行部门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渎检部门又根据民行部门定损情况对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展开初查,预防部门及时跟进开展预防调查。目前,王某兴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15天,王某兴、王某华被判处赔偿植被修复费96198元,另有两名林业监管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被立案查处,预防部门向相关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

鹰潭市检察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说,该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打击犯罪与恢复性司法的无缝对接,是“一案三查一跟进”做法在办案实践中的具体运用,生动诠释了“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警示性预防教育”生态检察模式。

随着生态检察专项监督活动的不断深入,鹰潭市破坏生态环境普通刑事案件发案数明显下降,全市检察机关批捕、起诉人数分别同比下降35.71%和42.62%。

鹰潭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还积极开展专项预防监督,进一步规范行业发展,完善了生态环境保护机制。

今年3月,鹰潭市检察院对市环保局行政处罚案卷进行检查时,发现已作行政处罚的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余江分公司龙翔猪场私设非法管道排放污水污染水体,可能涉嫌犯罪。通过细致审查案卷,进一步认定龙翔猪场排污行为可能涉嫌刑法第338条污染环境罪。4月7日,此案被列为生态检察挂牌督办案件。5月9日,余江县检察院向余江县公安局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5月11日,余江县公安局对此刑事立案侦查。在案件督办过程中,余江县委、县政府出台了《余江县畜禽水产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主动邀请检察机关对全县生猪养殖业污染问题开展专项预防,有力保护和改善了生态环境。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湖南团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来江西视察检察工作,鹰潭是视察活动的第一站,生态检察工作是重要内容。

全国人大代表朱国军说:“鹰潭市检察院为经济建设特别是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很有特色,值得学习,特别是基层检察官的敬业精神更令人钦佩。”全国人大代表刘德辉说:“鹰潭市检察院工作前移主动服务基层,创新思维方式,在林区设工作站,让破坏森林的违法者植树是很有社会价值的。”

来源: 新华网

关键词:生态文明,生态环境保护,检察机关,鹰潭市,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检察工作,余江县,王某,一把手,法治教育

责任编辑:刘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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