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检察提起首例民事公益诉讼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就曲树勇、刘成良、张士海、唐宽龙4人污染环境侵权行为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这是山东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2015年3月至4月,曲树勇、刘成良、张士海在未取得环评手续的情况下,合伙在临沂市兰山区某租赁厂房进行铁钉镀锌加工,将产生的废水非法排放到下水道并流往龙王河,经检测排放废水PH值为3.43;唐宽龙以同样的方法将铁链镀锌加工所产生废水非法排放到龙王河,经检测该排放废水PH值为1.89。 |
关键词: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山东 |
责任编辑:王嘉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