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的哥为迟交“份子钱” 伪造定期存单被判刑
长城网石家庄6月23日讯(记者 郭晶璇)为了拖延给出租车车主交纳份子钱,一男子将伪造的银行定期存单交给车主“做担保”。谁知车主多了个心眼,把存单拿去银行进行核实,银行工作人员当即发现存单系伪造存单。该男子盘算落空,也将面临法律的制裁。近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此案。 被告人任某从2015年7月开始为车主张某开出租,同年9月份,因任某不能按时交份子钱,在张某不断向其催要的情况下,任某想出了伪造存单来拖延交份子钱的主意。 庭审中,任某交代,为了让张某相信他只是暂时交不上份子钱,他在省会某汽车城门口找到一陌生女子,让该女子帮其伪造定期存单。这名女子让其找一张真实存单来做模板,任某遂到石家庄某银行办理了一张金额为50元的定期储蓄存单,并将存单交给该女子。该女子于当日伪造了一张金额5万元的定期存单交给任某。后任某将这张伪造存单押在张某处,以证明其有能力支付份子钱。 桥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任某指使他人伪造票面金额5万元的银行存单,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因任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六十七条,该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任某伪造金融票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法官提醒:在用钱紧张的情况下,我们可以寻求家人、朋友的帮助,伪造存单是触犯国家法律的。出现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关键词:伪造,银行存单,判刑 |
责任编辑:逯媛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