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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持菜刀与出警人员对抗 阻碍执行公务被判刑

来源:长城网 作者:杨月娟 解哲琳 2016-03-25 06:5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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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城网石家庄3月24日讯(杨月娟 记者 解哲琳)记者24日从新乐市法院获悉,一男子男子持菜刀与出警人员对抗,因阻碍执行公务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2015年5月17日23时至18日1时30分左右,民警张某和巡警大队马某等人出警处置某村张某某闹事案件。张某某持菜刀与出警人员对抗,并扬言谁靠近他就砍谁,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出警民警对张某予以抓捕。张某某持菜刀将巡警马某砍伤。经鉴定,马某体表软组织损伤属轻微伤。2015年6月12日被告人张某某赔偿马某经济损失5000元,取得马某谅解。

  新乐市人民法院在受理这起妨害公务案件后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张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因采用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关键词:新乐法院,妨害公务,出警,砍伤,判刑

责任编辑:逯媛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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