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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交警查处首例出租车司机醉驾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马冬胜 2016-02-06 0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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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沧州市公安交警二大队执勤民警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意外查扣一出租车司机酒后驾车,经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酒状态 ,系醉酒后驾驶营运车。2月3日上午,该出租车驾驶人被移交刑警部门处理。据了解,这是沧州市查处的首个出租车司机驾驶客运车辆醉驾交通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驾驶人将终身不能驾驶营运车。

  据执勤民警介绍,1月29日下午4点左右,他们接警到鼓楼广场附近进行交通事故处理。当时,事故一方叫来同伴出租车驾驶人进行调解。在现场,民警闻到了来自于这位驾驶人身上浓烈的酒气。事故处理完,只见这位满身酒气的驾驶人驾驶出租车从非机动车道内驶入新华路,这时,在场民警当场将车辆进行查扣,并将驾驶人带回岗亭进行酒精检测。

  经检测,该司机的酒精含量已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民警按照法律程序规定将其带到附近医院抽血取样做进一步检测,并将血样送往司法鉴定中心检测,结果为血液中酒精含量139.65mg/100ml,该出租车驾驶人属于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

  经询问,该出租车驾驶人杨某承认当天自己在拉面馆喝了白酒并驾驶营运车辆的事实。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将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沧州市交警二大队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杨某作出了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理。

  目前,醉驾出租车驾驶人已被交警二大队移交刑警部门处理,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键词:驾驶人,出租车司机,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次菁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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