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长城网>>法制频道>>检察天地

石家庄检察院通报破坏环境及危害食药安全案例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陈诚 2015-12-23 09:04:55
【字号: | | 【背景色 杏仁黄 秋叶褐 胭脂红 芥末绿 天蓝 雪青 灰 银河白(默认色)

  近日,石家庄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近年来查处的10起破坏环境及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

  张宵飞等污染环境案。2014年3月至4月,张宵飞、蔡双进、蔡献化、张立兵、张振中未取得经营许可证,在正定新区蟠桃村宏光饲料厂内,雇佣工人非法拆解废旧铅酸蓄电池。经鉴定,被扣押涉案铅酸蓄电池及其拆解部件总重量至少为96.18吨;被扣押涉案成品铅锭总重量为32.88吨。2014年10月30日,正定县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以上5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张宵飞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蔡双进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蔡献化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张立兵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张振中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5万元。

  郝拥军等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案。2014年10月,郝拥军、冯丽强从勾仲青处购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草原雕2只、苍鹰7只,又从集市上购买1只苍鹰,后将3只苍鹰卖给一福建男子,5只苍鹰卖给放生组织。今年4月2日,石家庄市桥西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野生动物罪,对以上3人提起公诉。法院判处郝拥军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冯丽强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元;勾仲青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万元。

  另外8起案件分别是:李彩芬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梁广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高中锁等污染环境案,陈顺合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刘建彬等非法采矿案,张银斗等非法采矿案,曹树海等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案,张秀花污染环境案。

关键词:污染环境,犯罪,非法收购

责任编辑:纪丽娜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