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富县公安局副局长借用警衔警号上班被警示训诫
近日,有媒体报道了延安富县公安局副局长李建军用他人警衔警号上班一事后,引发社会强烈反响。 6月3日, 富县县委对出借人韩秀川和使用人李建军作出责令纠错和警示训诫处理。 据了解,李建军在今年3月7日被任命为富县公安局副局长职务,属正科级,之前系延安市旅游局一名科级干部。因其没有被授衔,他便冒用富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前大队长韩秀川的警号“035369”,身穿二级警督制式警服,出入公安局正常上下班。而根据相关规定,制式警服和警号的穿戴使用有着严格的规定,每个警号对应一个警员,非警务身份人员禁止穿着和佩戴制式警服和警号。 6月3日,富县县委就此事召开常委会,并由纪委、政法委、组织部等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调查。调查认为李建军的调动和任命均按照干部调动任免程序办理,借用警衔、警号问题属于个人行为,对出借人韩秀川和使用人李建军作出责令纠错和警示训诫处理。 (记者 周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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