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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身份”女子专抢老太致1死1伤获刑无期

来源: 北京青年报 作者: 李铁柱 2014-06-05 09:3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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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名自称叫高妍的女子看到老太太佩戴金饰产生贪念,分别尾随两名老人抢劫,最终致一人重伤,另一人因心脏病发作死亡。北京青年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二中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高妍无期徒刑。

  去年1月17日下午4点左右,高妍在房山区城关街道惠民里小区发现一名70多岁的老人戴着金戒指,起意抢劫。老人在小区门前买完菜回家,高妍尾随其后。对于抢劫的过程,高妍供述说,她先从垃圾堆捡了一根胶皮棍放到挎包里,等到老人回家开门时,她跟着冲进屋子。因老人喊救命,她就抡起挎包打老人的背部和头部,之后捋下戒指就跑了。被抢的是时年已经76岁的姬老太太,事后,她挣扎着到小区保安室报警。

  当日,高妍将两枚共计17克的戒指卖给一个回收首饰的门店,拿到5140元。被抢的老人不久之后因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发作死亡。鉴定意见认为,综合案情,被抢老人外伤后引起的疼痛、情绪激动是冠心病发作的诱因。

  除此之外,警方查证高妍于两个月前还实施过类似犯罪。2012年11月11日晚8时40分许,高妍在房山区城关街道附近尾随60岁的老太杜某到一个土路处,殴打并抢走杜某一对黄金耳环,导致杜某面部多发骨折,属重伤。被抢的耳环经鉴定价值2324元。

  惠民里小区案发后,侦查员调取小区监控录像,发现一名身穿橘红色羽绒服、手拿挎包、戴黑色口罩的女子曾经很匆忙地向小区外边跑。很快警方查实,此人的体貌特征与被害人提供的一致。经过排查,去年1月25日晚,警方在她的住处将其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高妍的行为构成抢劫罪,其中一起入户抢劫,另一起致人重伤。高妍归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采用持械殴打的方式抢劫老年人,主观恶性大,犯罪手段凶残,后果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为高妍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认为,虽然抢劫行为导致了被害人姬某死亡,但这与其他抢劫案中,致被害人死亡的情况有明显区别,量刑时应予考虑。法院对此意见酌情予以采纳。最终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高妍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赔偿姬某的家属丧葬费等损失共计4.1万余元。

  据了解,本案中高妍的名字、年龄、家庭住址都是凭她本人口述的。她自称出生于1982年3月5日,但警方在全国人口信息库中却没能核实到她的信息。高妍说,她不知道自己的生身父母是谁,自幼由养父母带大,养父母是从外地搬到吉林省梅河口市的。她在十几岁时离家出走,不知道自己的户口在哪儿,也没有身份证。

关键词:抢劫罪,致死,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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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纪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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