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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员只认机器不认人 残疾人免费停车遭拒欲起诉

来源: 成都商报 作者: 2014-06-05 09: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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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中,第七章第四十五条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50个以下车位的公共停车场应当设置1个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50个以上车位的按不低于2%的比例设置。

残疾人屈先生在茶店子客运站停车场停车,被要求交停车费。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要求按规定免费停车,仍被一分不少地收取了6元钱。他把此事反映给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为了维护残疾人的权益,基金会决定委托律师起诉该停车场的管理方。目前,诉状已递交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停车被收6元

对方不认证件和规定

屈先生驾龄已有一年,开一辆小汽车。别人都用右脚踩刹车和油门,他用的是左脚———他小时候得过小儿麻痹症,右脚行动不便,《残疾人证》显示他为三级肢体残疾。汽车到手后,他进行过改装,车身前后还贴着相应的残疾人汽车的标志。

据他介绍,5月6日上午,他开着这辆汽车去茶店子客运站办事,车就停旁边停车场。离开时,收费员向他收取6元停车费。屈先生告诉对方,自己是残疾人,按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享受免费停车,但是遭到拒绝。

屈先生说,无奈之下,他悄悄按下手机录音。录音显示,收费员告诉他,这钱如果她不收的话,就得由她来贴钱。屈先生拿出证件和《办法》,对方又说不识字;屈先生要求和对方领导沟通也被她拒绝。无奈之下,屈先生只好交钱走人,对方撕给他两张发票,印章显示为“成都金牛运业有限公司”。

基金会帮维权

要求停车场退费致歉

回去后,屈先生越想越憋屈。根据《办法》规定,公共停车场所应当在最方便的位置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泊位和显著标志,供残疾人免费停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不是我给不起这6块钱,而这是我应该享有的权益。”他把此事反映给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廖国龙是全国首批拿到C5驾照的残疾人,对于屈先生的遭遇,他感同身受,“我经常是花半小时找停车位,再用1小时讲解残疾人免费停车。”

“金牛运业损坏的不仅仅是屈先生一个人的权益,而是成都市全体残疾人的权益。”他认为,屈先生是众多残疾人中的一员,而基金会是为残疾人维权的部门,于是他们委托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滕利山起诉金牛运业,“为广大残疾人争取权益。”

滕律师告诉成都商报记者,他已经将诉状递交给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诉状中,原告委托他提出三点主张:请求金牛运业退还所收的6元钱,设置残疾人专用停车位,同时登报致歉。

记者调查

明明说好残疾人免费

收费员只认机器不认人

成都商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次作为原告,成都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要起诉的不仅仅是金牛运业。屈先生后来在市内办事需要停车时,先后在福字街、如是庵街等地的停车场都碰过钉子,被收取费用。滕律师说,目前他正在等候法院的受理通知,一旦受理,他还将陆续起诉成都交投城市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等单位。

遭遇1:

公告牌说免费 收费员照收费

5月7日,屈先生先后在福字街、如是庵街、永兴街的机动车临时停车泊位短暂停车。尽管街口公告牌上的收费标准栏中,明确规定“残疾人车辆凭残疾人机动车驾驶证免费停放”,仍被分别收取10元停车费。

“我票都打出来了,你不给我,我就只有自己添10块钱。我们的机子是打好多,交好多。”在录音中,福字街的收费员告诉他,如果没打进去,他可以不收,“下回你要提前打招呼。”屈先生辩解说,事先他说过自己是残疾人,而且走路也看得出来,但收费员并不理会,“如果我听到肯定就不得收,肯定就得给你免。”

对于屈先生出示的各种文件和证件,如是庵街的收费员直截了当地说:“不认那些,上面也没有宣布这些政策……我们只认机器,机器上不显钱,我们才不收。”

遭遇2:

有时收有时免 还是感觉受伤

据屈先生称,此前一天他还先后去过两趟市内的一家医院。第一次由一环路入口进入,由后门出,被收取4元停车费,“我出示了残疾人证,还讲了规定,仍然没通过。”收费员告诉他,他是拿了停车卡进来的,如果要享受免费,应该不拿卡就进来。

为了证实这个说法,成都商报记者随屈先生再次来到这家医院,这次他没有取卡就进入院内。但来到医院后门时,门口收费员换了一个人,并不认可所谓的残疾人不取卡就可免费的说法。

双方一度僵持不下。收费员告诉屈先生,“你没有拿卡,从哪儿进就从哪儿出去,这是规矩。”要求他原路返回。无奈之下,屈先生只好倒车回去,再次来到一环路出口处。这次,他说自己是残疾人车,没有带卡进场,收费员看过证件后,给予免费放行。尽管如此,屈先生认为收费员先前的强制收费行为,让自己受到伤害。

例外

也有不收费的 残疾人都受益

屈先生说,尽管他在这些地方遭遇了麻烦,但也有一些停车场比较开明,让他很暖心。5月6日上午,屈先生开车去了成华区社保局办事,汽车停在路边,临走时收费员并没收费。在沙湾路一停车场,他也被免费放行,“这是该你们享受的政策。”

曾担任过成华区残联肢残协会副主席的石女士,驾龄有20多年。“出去停车,大部分都会收费。”石女士回忆说,吵架是常事,她甚至还遭到过人身攻击。对于屈先生的较真,她表示支持。她说自己也曾经想过算了,对方收费就给,不差这几块钱,但有残疾朋友批评过她,“作为协会副主席更应该带头,否则其他残疾人会更麻烦。”

令她印象深刻的是,几年前,她因为被收取停车费向物价局投诉过东一环某商场,对方事后不仅退钱还道了歉。这以后,很多残疾人来这里停车,再没有遇到过收费。她很看重这次诉讼,“如果做好了,很多残疾人会受益。”(记者 辜波)

关键词:收费员,停车泊位,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残疾人车辆,残疾人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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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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