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彝良公审8人涉恶团伙 3被告为父子关系(图)
中新网昆明6月4日电 (乐华方 谭书明)云南省彝良县人民法院4日公开开庭审理张富国、张富林等8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其中,被告张坤陆带着两儿子张富国、张富林同时出现在被告席上。 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以来,以被告人张坤陆、张富林、张富国为纠集者,被告人罗大浪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陈辉富、梅兰飞等为团伙成员的恶势力团伙,在彝良县角奎镇、钟鸣镇、其居住的大关县天星镇等地多次有组织、有计划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在彝良、大关两县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实施寻衅滋事案件18起,无故殴打他人和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等;非法拘禁1起,被害人高某因运输途中将猪丢失,遂到张富国家寻找,张坤陆得知后,晚19时从彝良赶回家中,将高某扣留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高某的亲属赶到写下保证后,才将高某释放;故意伤害3起,致3人轻伤,1人轻微伤;故意毁坏公私财物2起,被毁财物金额163330元;敲诈勒索2起,索取金额68000元。 公诉机关认为,8名被告无视国法,多次随意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使用暴力相威胁,强行索取他人财物等行为,已触犯刑律,应依法追究8被告人相应的刑事责任。 因案情复杂,涉案人员较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关心此案的群众约120余人旁听此案。(完) |
关键词:张富国,被告人,财物,高某,恶势力犯罪团伙 |
责任编辑:景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