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院四措施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一是建立自始至终谈心制度。践行“纳入矫正时必谈,遇有困难时必谈,发现违规苗头时必谈,有人被收监时必谈,成绩突出时必谈,解除矫正时必谈”的“六必谈”制度,与矫正对象一对一的交流沟通,交心谈心,帮助监外服刑人员早日回归社会,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全面心理疏通管理,及时稳定积极因素,化解消极因素,提升社区矫正的效果。 二是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看守所的沟通协作,运用“听工作汇报、看工作台帐、查工作措施、访社区矫正对象”的听、看、查、访四步工作法,联合县司法局对全县社区矫正执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着力推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并及时探索设立社区矫正工作基地,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和回报的场所,逐步矫正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行为。 三是逐地巡回强化基层社区矫正监督。加强对工作对象基本情况的清查,确保一人一档。积极巡回,定期走访、检查监外服刑人员在接受监督管理矫正期间是否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发现脱管漏管的现象,立即依法向司法行政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使社区服刑人员能够得到了有效矫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推行社区矫正定期通报制度,丰富社区矫正活动形式。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定期回访,针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和社会的影响,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回正确的轨道上生存,重点做好丰富社区矫正活动形式,探索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组织矫正对象帮助社区办宣传版报,为孤寡老人送温暖,到学校、幼儿园周边维护交通秩序等形式多种多样的活动,增强社会矫正实效,确保社区矫正取得实效为社会经济发展多做贡献。(崔建雄 霍海珍 赵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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