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车超载侧翻俩行长无辜殒命
驾驶重型渣土车本该小心谨慎,却为多拉快跑,严重超载、超速,结果翻车并导致两位银行行长无辜殒命。近日,经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周秀明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11月28日晚,周秀明驾驶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渣土车,沿盐城市西环路由南向北行驶。当车辆驶至盐城市第一中学南校区西侧南门口路段时,车辆因超载超速发生侧翻,车身及所载泥土压在正在等待红灯的金某(系某银行某支行行长)所驾驶的轿车上,直接导致金某及乘车人王某(系某银行某支行行长)当场死亡,车辆损坏。经过当地公安交管部门认定,渣土车司机周秀明负事故全部责任。 (谭冲) |
关键词:盐城市|交管部门|交通肇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