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建设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执行积案活动,切实保障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助推长江上游金融中心建设。 据介绍,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近5年未执结金融债权积案全部纳入本次积案清理范围。主要包括有担保、抵押的金融债权执行积案;社会影响大、疑难复杂、久执未结的系列金融债权执行积案;跨区域长期未能执结的金融债权执行积案等。 重庆高院要求,全市各中基层法院要建立健全集中清理涉金融债权执行积案活动的领导责任制、执行部门责任制、执行人员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重大情况信息随时沟通机制及典型案件通报机制。 |
关键词:金融中心|责任制|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