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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法院高效化解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

来源: 河北法制报  
2022-07-25 17: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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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在唐县人民法院仁厚镇法庭的审判庭里,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双方当事人正在用自己的方式表达着对法庭干警的感谢。

  原告丁某将一封饱含真情的感谢信交到了办案法官安彦生的手中。在领取案件款时,他紧紧地握着安彦生的双手,激动地说:“您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的好法官!要不是您和调解员一直耐心地给我们双方做调解工作,我做梦也不敢想,这么快就拿到了案件款!”而被告张某则送来了一面写着“怀爱民之心、办利民之事”的锦旗,短短10个字,表达了对仁厚镇法庭的认可及感谢。

  这是唐县法院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探索“立审执”一体化高效解纷新路径,实现矛盾纠纷就地、快速、有效解决的又一成功案例。

  被告张某原本受雇于原告丁某从事装修工作。今年5月26日,工程竣工结算完工资后,双方便再也没有联系。过了不长时间,丁某委托朋友给其他工人结算工资时,因为疏忽大意又多给张某发放了一份。事情发生后,丁某一直苦于联系不到张某,遂向唐县法院提起诉讼。

  唐县法院接到原告丁某的起诉状后,第一时间将该诉前调解案件分配至仁厚镇法庭特邀调解员手中。调解员在接到该案后,立即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经过数次交流,案情也逐渐明晰起来:虽然原、被告之间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但双方并未见过面,是通过网上订立的合同。正是因为彼此之间不熟悉,且多打的钱系原告丁某委托朋友转账的,所以被告张某并没有急于处理掉这笔“来路不明”的钱。在厘清案件矛盾焦点后,仁厚镇法庭积极核实款项来源,确定该款项为原告丁某所有。

  调解员以此为切入点,积极对被告张某开展调解工作,最终张某同意将多发的工资款返还给原告。但由于双方互不熟识,张某不想直接把钱转给原告。了解到张某的顾虑后,调解员及时将该情况汇报给了法官安彦生。安彦生在知悉案情后,考虑到原告丁某系江苏人,而被告张某虽然籍贯是唐县,但目前在邢台居住。本着便利双方当事人的原则,便向被告张某建议将案件款暂放到法庭,由法庭代为交付到原告丁某手中,这样不但可以消除张某心中的顾虑,还能帮助丁某减少诉累,张某欣然同意。

  7月11日下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办理完手续后,张某当庭将款项交给法庭工作人员。清点无误后,法官便与原告丁某联系,告知丁某可以随时到法庭签字领款。丁某得知后非常高兴,激动地说:“如果不是法庭一直坚持不懈地做双方的工作,我绝不会这么快拿回这笔钱!”(记者 刘彬 通讯员 吴伟贤)

关键词:唐县,不当得利,纠纷责任编辑:郑可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