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航机长总部门外举牌求辞职 称法院判决不管用
12月10日起,刘阳连续一周到南航总部门前举牌站着,希望找领导谈一谈供图/刘阳 在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工作了7年的机长刘阳想要辞职,虽然法院终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但他表示仍无法离开,从12月10日开始,他连续一周到南航总部门前希望“找领导谈谈”。记者昨日致电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飞行部经理,但对于“刘阳辞职遭拒”的事件,对方表示“无可奉告”。 法院判决解除合同后仍无法辞职 2003年,还是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学生的刘阳进入北航工作。“后来,南北方(航空公司)合并,我就被划到南航了,”刘阳说,“南航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刘阳称,进入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后,从副驾驶到机长,他开了7年的飞机。 7年之后,刘阳身穿制服,在南航总部门前每天站立三小时,用他的话讲,“只是希望跟领导谈谈”。 刘阳称,2014年7月7日,他向南航吉林分公司申请了辞职,但对方拒绝了刘阳的辞职申请。在经历了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后,刘阳拿到了终审判决。 在刘阳提供的判决书中显示,一审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南航吉林分公司为刘阳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协助刘阳进行各种手续的转移,刘阳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向中国南航吉林分公司支付培训费168万元,而2015年9月9日的二审则维持了原判。 “复飞就放人,但不知要飞多久” 虽有判决,但却无法要求强制执行,刘阳称,按判决规定,他需要支付给南航吉林分公司168万元的培训费,“新雇主愿意支付这笔钱,但因为南航迟迟不把档案转移,导致我无法去新公司工作。” “南航不帮我转移档案,我不能在新单位工作,新单位就没办法帮我出这笔钱,”刘阳告诉记者,“这笔钱(培训费)所有辞职的飞行员都是由下家出钱,不是由个人出,个人很难拿出这笔钱。” 刘阳称,一个月以前,他曾经来到广州总部跟相关领导谈过,对方称让他参加“有序流动”,按照内部出台的方法辞职,即“回南航来飞,飞到一定时间,再放你走”。此后,刘阳选择了“复飞”,但因不知需要复飞多久,“心里没底”,就又来到南航总部,“希望跟领导谈一谈”。 关于刘阳所称的南航要求其“复飞”等问题,记者昨日致电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飞行部经理闫某,但对方表示“无可奉告”,后挂断电话。 记者查询资料得知,飞行员难辞职在国内航空公司并非首次,今年8月,有媒体报道称,一名资深机长要求辞职但南航不愿放人。 |
关键词:解除合同,辞职申请,培训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