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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供述:嗜酒好赌家暴已成习惯曾让妻儿住猪圈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2014-10-09 15: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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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记者邢东伟 法制网实习生 翟小功

《法制日报》视点版于2013年7月2日以《三亚女子被丈夫当街砍头案暴露当地恶风恶俗传统错误观念根深蒂固酿就“家暴文化”》为题,报道了三亚一男子持菜刀将妻子颈部砍断,致其当场身亡,并揭露出血案发生的深层原因,引发广泛关注。2014年10月8日上午,由三亚市检察院提起公诉、三亚市中院审理的董小新涉嫌故意杀人案开庭审理。

嗜酒好赌殴打妻儿成习惯

据介绍,今年37岁的黎族男子董小新,小学文化程度,系三亚天涯镇过岭村委会村民。苏某凤于1999年初与董小新恋爱并结为夫妻,婚后两人育有3个子女(1男2女),两人共同生活了13年。

记者在庭审中了解到,在这十几年里,董小新不但未担负其家庭责任,而且有明显的家庭暴力倾向,性格粗暴且嗜赌,对苏某凤态度较为恶劣,时常对苏某凤实施殴打,婚后生活一度让苏某凤苦不堪言。

据检方指控,2011年10月,其在醉酒后再次发酒疯,并对苏某凤进行殴打,还将苏某凤辛苦攒钱买来的一辆价值3000多元的电动车砸坏,并扬言不准苏某凤及孩子住进其新建的房子内,要苏某凤及孩子住在猪圈里生活。

万般无奈下,苏某凤只好将该情况向过岭村委会反映,希望村委会出面帮忙调解其家庭矛盾,同时希望通过调解缓和董小新使用暴力对其造成的伤害。

然而,出乎苏某凤意料,村委会出面调解无效。2011年12月,苏某凤因忍受不了董小新暴力行为,带着3个孩子回娘家居住。2012年2月8日,董小新上门向苏某凤赔礼道歉,承诺会改正以往的毛病,要求苏某凤跟他回去好好生活。苏某凤答应回家。

2012年6月,董小新变本加厉对苏某凤进行殴打,苏某凤忍无可忍请求离婚,但因两人并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非法定意义上的合法夫妻。2012年7月20日,苏某凤再次带着3个孩子回娘家居住,决定与董小新彻底断绝关系。

供述“手刃妻子”前后心路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董小新讲述了自己“手刃妻子”前后心路,并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但为时已晚。苏某凤六旬老母,听到女儿惨遭遇害经过时全身发抖,苏某凤年幼子女蜷缩在旁听席上神情恍惚。

被告人供称,2012年9月,苏某凤因不满其长期赌博、对其殴打和不顾及家庭等因素提出离婚未果。她将3个孩子寄养亲戚后只身到三亚打工。其间,被告人曾多次叫苏某凤回家未果,并威胁说“如不回去就砍死你”。

2013年6月25日,“怀恨在心”的董小新到三亚购买了一把菜刀、一块红布和一瓶农药,然后携带菜刀和装有农药的矿泉水到三亚市区寻找苏某凤。

同年6月27日,董小新找到其友李某迈,并与李某迈等吃夜宵。6月28日,董小新携带菜刀和李某迈一起吃早餐。其间,李某迈朋友董某平因要到旺毫超市旁的广告栏看招工启事而联系李某迈。

因顺路,董小新携带菜刀与董某平、李某迈一起看广告。6月28日9时30分,在董某平等离开后,董小新正好遇见苏某凤也在此处,便劝说苏某凤回家遭拒,索要欠款2万元也遭拒,董小新一气之下从红色纸袋里拿出菜刀对准苏某凤的左侧头部砍了5刀。

随后,董小新持菜刀对准苏某凤颈部又砍了1刀,将苏某凤的颈椎、脊髓砍断后,扔掉菜刀和红色纸袋往胜利路方向逃跑,并在逃跑过程中喝下装有农药的矿泉水。董小新跑到附近一家福建沙县小吃店卫生间藏匿,最终被民警抓获。

经鉴定,苏某凤系生前颈部被锐器砍伤造成颈椎、脊髓完全断离致死亡。

庭审期间,被告人董小新对杀害妻子表示悔意。董小新称,案发当天只是偶然遇到苏某凤,因苏某凤拒绝回家,且不给其家中户口簿及拖欠他的2万元钱,一怒之下才挥刀砍人。

针对董小新的恶劣行为,苏某凤的母亲悲痛地说,董小新杀人预谋已久,手段残忍,请求法院判处他死刑,同时要求他承担赔偿18万余元的民事责任。

法院当庭没有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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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景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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