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矿区人民检察院采取“五项举措”助推我区经济发展
矿区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实际,认真研究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具体举措,主动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情况新特点,不断完善和落实各项措施,为推动我区经济跨越赶超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要积极服务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密切关注我区经济结构优化调整和重大工程、重点项目以及民心工程等经济发展进程中的重大举措,深入重点行业、新兴产业、大型企业调研服务,坚持打击与保障并重,依法妥善处理新型案件。 二是要依法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关系人民生命健康和国计民生重要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骗税、制假售假、金融诈骗,商业贿赂等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是要加强新民诉、刑诉与检察实际工作的衔接。主动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推进建立案件咨询等制度,加快建设信息共享平台。认真开展调查处理举报、建议移送案件、立案监督工作,促进解决有案不立、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问题。 四是要积极服务和保障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严肃查办和预防教育、就业、医疗卫生、征地拆迁、开发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深入开展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专项工作,保障中央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到实处。 五是要积极服务和保障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配合有区委及有关部门深入开展“彩色周末”、“善行矿区”主题教育文化活动,加大对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扶弱助残等行为的司法保护力度,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案件,使执法办案过程成为惩恶扬善的过程。(刘佳晶 焦凤洁 赵晨雨) |
关键词:经济,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