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辆汽车做抵押 骗来钱财肆意花
用租来的轿车作抵押向他人借钱,骗来钱财后便人间“蒸发”,在外地过起花天酒地的神仙日子。近日,康岳军被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检察院以诈骗罪提起公诉。 2012年8月6日,康岳军为骗取钱财,在某汽车租赁公司租了一辆价值6.8万元的别克轿车,而后找到经朋友介绍认识的肖某,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将该车抵押给了肖某,向其“借”了5万元现金,并口头约定三四个月后就还钱。同年9月13日,康岳军以该车已抵押给肖某为由,又向其“借”了2万元,约定九月底还钱。之后,康岳军便关掉手机逃往外地,住高档宾馆、穿名牌服装,胡吃海喝,出手阔绰,俨然一个“款爷”。 今年3月4日,因康岳军未按时给汽车租赁公司账上打租赁费,电话又打不通,汽车租赁公司遂通过车载GPS找到别克车并开走。肖某发现车辆被“盗”,立即报案。后警方查明真相,将康岳军抓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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