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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北京出租汽车拒载投诉占大半

http://www.hebei.com.cn 2013-05-10 08:15 长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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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今天透露,4月份,北京市出租汽车行业共受理投诉1499件,其中,8名严重违章驾驶员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严重违章信息库,违章信息保留5年。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介绍,4月份受理的1499件投诉中,其中拒载类856件,占总数的57.10%;不规范服务类496件,占总数的33.09%;绕路多收费类54件,占总数的3.60%。

  4月份投诉率较高的10家企业有:北京亚欧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0件;北京市乌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7件;北京台鹏出租汽车有限公司3件;北京教科出租汽车公司2件;北京光宇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2件;北京市康辉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12件;北京江山出租汽车公司2件;北京盛达出租汽车公司2件;北京雷龙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件;北京市京辉出租汽车公司2件。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表示,4月份有8名严重违章驾驶员被列入出租汽车行业严重违章信息库,违章信息保留5年。

  8名严重违章驾驶员分别是:石景山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梁某(097157)挪用车辆牌证;北京渔阳出租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驾驶员张某(115224)私改计价器;北京市通州天运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杨某(082204)私改计价器;北京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赵某(297005)私改计价器;北京宣武长江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张某(280952)私改计价器;西城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崔某(035117)私改计价器;北京北方出租汽车有限责任公司驾驶员来某(281732)议价多收费;西城个体出租汽车驾驶员夏某(094860)票据弄虚作假。

  截止到2013年4月底,有3名驾驶员3个月内连续2次严重违章。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租汽车运营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由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组织集中培训。

  另外,北京市乌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北京江山出租汽车公司连续2期在出租汽车企业投诉率排名中出现,执法总队已责令两企业迅速整改。

  北京市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乘客,投诉出租汽车服务时可选择向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以选择向出租汽车公司投诉。投诉时应当注意保留、提供证据,如投诉出租车拒载,需要提供准确的打车时间、地点、车辆牌号等,如投诉议价、绕路等问题还需要提供出租汽车发票、燃油费发票等证据。

 

关键词:出租汽车|驾驶员|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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稿源:中国新闻网
责任编辑:李军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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