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争亡夫京牌照汽车将婆婆告上法庭
在北京,车牌号已经被视为重要的财产。任女士的丈夫李某在去年北京7·21水灾中去世,为了争夺李某留下的一辆京牌夏利车,任女士将自己的婆婆蔡老太告上法庭。北京房山法院昨天下午开庭审理了此案。最终双方同意调解,京牌车归儿媳。 2012年7月,任女士的丈夫李某在7·21暴雨中死亡,其名下的一辆夏利车也在洪水中被淹报废,因和婆婆蔡女士对报废车的继承问题有很大分歧,任女士起诉到法院,要求继承京牌夏利车和丈夫李某在银行生前的存款,包括车辆残值。 根据公安部2007年9月开始实施的《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的规定,机动车报废后,机动车所有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继续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据了解,任女士本身并非京籍。根据北京市限购政策,非京籍人士必须连续5年以上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才能参与摇号购车。 蔡老太没有出席今天的庭审,她的小儿子作为被告代理人出现在当天的庭审现场。蔡老太的小儿子表示,哥哥去世后,关于财产分割问题,他们曾和任女士去过几次公证处,但都没有谈拢。任女士提起诉讼后,蔡老太一直不同意把车给任女士。由于本案在今年3月份已经开庭进行过举证质证,因此,庭审持续不到一个小时。最终,双方都表示有调解意愿。任女士律师表示,任女士比较年轻,因此坚持了继承车的主张,但是在存款、和车辆的残值方面可以做让步。经当庭调解,车归任女士所有,而其丈夫李某留下的银行存款以及车的报废后的所有的收入则归蔡老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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