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新思路
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有关法律关于对未成年人实施“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的精神,张北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办案新思路,在未成年刑事检察工作的特殊程序上下功夫,就讯问犯罪嫌疑人环节采取“四特殊”的工作方法和办案理念,收到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讯问人员特殊,建立富有爱心、熟悉未成年人工作特点、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专业化工作队伍。该院在人员配备上狠下功夫,在全院选拨法律知识牢固、办案经验丰富的女检察官组成未成年刑事检察科,专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并就如何讯问未成年人做了专门培训。 二、场所特殊,融依法讯问与亲情会见于提讯过程,营造寓教于审的讯问氛围。该院在提讯时,除与看守所协调选择较为温馨的提讯环境外,在软环境上下功夫,充分给予法定代理人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见面、交谈的机会,通过亲情引导让未成年人认识错误、改过自新。 三、着装特殊,用得体大方的着装营造亲和性和沟通性的会话环境。该院检察人员在讯问未成年人时大胆尝试非特殊情况不着检察制服,改穿简单大方的便装,以拉近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距离,打消其抵触情绪,让讯问在家长式的教育和询问的环境下进行。 四、语言特殊,用准确易懂和富有感召性的语言了解案件真实情况,倾听未成年人心声。该院在讯问未成年人时,摒弃严厉的纠问式讯问模式,采取谈心式的方法,运用未成年人熟悉的语言环境,排除语言障碍,让未成年人放下包袱,真实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案件事实。 通过这些特殊的工作方法和思路,该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上取得显著成效,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赵海琴 崔建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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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成年,未成年,检察 |